| 关于印发《商务系统2009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及奖惩办法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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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4-17 14:57 文章来源:凤凰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关于印发《商务系统2009年度计划生育综合
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及奖惩办法》的
通 知
商务系统各单位:
现将《商务系统2009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及奖惩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对照方案狠抓落实。
二○○九年三月二十日
商务系统2009年度计划生育综合
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及奖惩办法
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,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上水平,根据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考核方案及奖惩办法。
一、考核内容
(一)计划生育率30分(扣完本分实行倒扣分)
1、凡本单位干部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违法生育1人(含违法抱养等)扣30分。
2、凡户口在本单位的家属违法生育1人扣20分。
3、凡因单位干部职工私房出租(借)违法生育对象,造成违法生育1人扣20分。
(二)节育措施10分(扣完本分实行倒扣分)
1、无有效避孕措施对象1人扣5分。
2、二个孩子(含二孩)以上的夫妇其中一方未采取绝育措施1例扣5分
(三)资料管理、统计质量15分(扣完本分实行倒扣分)
1、出生漏报1人扣10分,错报1人扣5分。
2、手术漏报1人扣5分,错报1例扣2分。
3、药具管理不规范扣3分(药具对象要求附有暂时不能结扎或不能上环证明)。
4、工作手册不健全扣1分(建立避孕药具使用花名册)
5、统计月报(每月底之前上交)、季报(3、6、9、12月的24日之前上交)、年报表等报表材料要按时上交,每迟交一次扣1分,未交一次扣5分。
6、当年有婚育行为的应有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医学出生证、生育证、节育证手术证明、不宜落实手术证明复印件每缺一份扣1分。
(四)组织网络建设15分(扣完本分实行倒扣分)
1、无计生工作领导小组,未按要求配备计生专干(兼)干部扣1分(凭相关文件)。
2、未落实计生专(兼)干报酬(岗位津贴)扣1分。(凭相关凭据)
3、无计生工作阵地(计生办公室、活动室)的,扣1分(需挂牌)。
4、未参加县、沱江镇、局系统召开的计生会议,旷会1次扣5分。专干本人请假但无人代开的扣2分。
5、本单位召开计生会议、培训不少于4次,少1次扣1分(凭会议记录)。
6、规范使用本单位的计生专用章,要有使用记录。未按规定如实登记的,每发现一次扣1分。
7、未按要求开展计划生育宣传,缺一次(期)扣1分。
8、未订阅《中国人口报》、《人生》杂志扣1分。
9、未按要求与本单位干部职工签订计生管理责任书的,每缺一人扣1分(包括临时用工人员)。
(五)流动人口管理25分(含单位职工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管理)
1、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1人扣20分。
2、流动人口每缺一证(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、孕检证、暂住证、身份证)扣5分。
3、流动人口资料不健全的扣2分。集贸市场未设立避孕药具发放点,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的扣10分。
4、流动人口未采取节育措施,每缺1例扣5分。
5、流动人口每缺验证1人,每缺孕检1次各扣5分。
6、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干部职工私房出租(借)登记的扣2分。未与流动人口签订计生合同扣2分。
(六)优质服务5分(扣完本分实行倒扣分)
1、未为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标准的“三查一治”服务扣1分(要有服务对象名单、服务项目、缴费凭据)。
2、独生子女保健费未落实到位扣2分(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)。
3、无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(按单位户口总人数,标准不低于每人5元)扣2分(看年初经费预算报告)。
(七)单位代表县迎接省、州检查评估,出现问题的直接降类降位,情形特别严重报请县委、县政府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二、奖惩办法
(一)商务系统各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,由商务局组织人员实行平时督查、半年抽查、年终全面考核,按百分制进行记分评估(平时督查和年中抽查占全年总分40%;年终抽查占全年总分60%),并将评估结果进行通报。
(二)凡年终综合考核单位总分在95分以上的,给予通报表彰。
(三)凡年终综合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(不含70分)或对抽查单位出现1人以上(含1人)出生漏报的,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单位,由商务局报请县委、县政府取消该单位党政“一把手”以及分管领导、计生专干(兼)人员评先评优资格。
(四)凡年终综合考核总分在60分(不含60分)的单位,为“计划生育否决单位”,并上报县委、县政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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